意味著甚麽
憲章第1章為權利和自由的保障和限制,憲章規定的權利和自由包括:
- 基本自由(宗教信仰自由、表達自由、結社自由)
- 民主權利(投票和當選的權利)
- 在加拿大境內的任何地方居住或工作的權利
- 生活、自由和個人安全的權利
- 平等權利
- 加拿大的官方語言權利
- 少數族裔語言教育權利
- 多元文化權利,和
- 原住民的權利
上述權利不是絕對的。按第1章的規定,為保護其他權利或加拿大社會的重要價值觀,此類權利會受到限制。
要限制憲章權利,此類限制必須是:
- 法律明確規定的
- 合理的
- 對一個自由和民主社會而言是合法的
欲知第1章如何影響憲章權利的更多資訊,請參閱判例法的Regina v. Oakes。